陳翼飛,陳翼飛户部观政,陳翼飛弟陳維貞(甲辰進士);翔飛(廩生);翰飛;翁飛。陳翼飛萬曆三十八年(1610年)庚戌科會試一百六十六名,陳翼飛《紫芝集》、陳翼飛除南直隸宜興縣知縣,四十年被劾致仕歸。兄聖選(甲午舉人)。 家族 曾祖陳邦迪;祖陳高策,第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。 参考资料 平和人 明朝詩人 明朝宜興縣知縣具慶下。字元朋,